12月12日,柳钢集团与山西阳光焦化集团(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秉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焦化副产品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携手开创新模式,创造新业绩。柳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阎骏,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董事长薛靛民见证签约。 阎骏对薛靛民一行表示欢迎,他说,作为山西地方实力民企的代表,阳光集团与柳钢集团高质量转型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进一步发挥各自品牌、技术、市场优势,共同在技术创新、补链延链强链等方面深化合作,打造国企与民企合作共赢的“样板”。 薛靛民感谢柳钢集团的大力支持,他希望通过双方务实高效的合作,合力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品牌共享。后续阳光集团将深化沟通对接,及时会商解决合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