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鞍钢集团与辽宁省朝阳市政府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仪式在鞍钢会展中心举行,朝阳市政府将其持有的凌钢集团49%股权转让至鞍钢集团。此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标志着鞍钢集团推进“7531”战略、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鞍钢迈出更加坚实的一步。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朝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淑萍,辽宁省副省长姜有为;鞍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谭成旭,鞍钢集团领导王义栋、谢峰、闫立兵、刘文胜;朝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卫东,市委常委、秘书长汪立坤,市委常委、副市长樊功成;凌钢集团董事长文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冯亚军出席签署仪式。 姜有为、谭成旭、谢卫东在签署仪式上讲话。王义栋、樊功成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签署仪式由谢峰主持。 此次鞍钢集团入股凌钢集团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进一步深化央地合作的具体实践,对于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钢铁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辽宁省委、省政府希望鞍钢集团、朝阳市政府以此次合作为新的起点,结合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振兴发展大局为重,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做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行动同步,稳步推动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鞍钢集团与凌钢集团的携手,一定能为辽宁省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钢铁强国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成为继鞍本重组后又一个国企改革标志性案例。 据悉,凌钢集团始建于1966年,是以钢铁为主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具备年产600万吨钢能力,是以棒线材等长材为主的特色鲜明的优特钢生产基地,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管理基础,产品遍销全国各地,远销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2年,凌钢集团产钢510.1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206.6亿元。 签署仪式前,与会领导同鞍钢集团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国资委负责人,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鞍钢集团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鞍钢集团总部部门主要负责人;朝阳市政府秘书长,朝阳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凌钢集团相关负责人;相关金融机构代表等,以及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签署仪式。 |